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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医院组织召开《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会

日期:2020-06-16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纠纷是每一位医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为了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加强医疗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普及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医院特邀请天宾律师事务所王杰律师授课,于202061515:30组织召开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会。在家院领导班子成员段红燕、左勇、董学丽、张梅香、程宏明以及各科主任、护士长、临床业务骨干等1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会议由医务科副科长马拥军主持。



培训中,王杰律师就《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出台的背景,从总则、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处理以及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对《条例》逐条进行了细致、系统的分析和解读,为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指明了方向,强化了依法维权意识。并通过陕西瑜林孕妇案、北京朝阳暴力伤医案件等相关医疗纠纷案例,对条例中有所变化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强调。重点强调此次出台的《条例》将预防医疗纠纷提升到立法层面,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着重强调了在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方面,对医务人员告知的内容、方法、对象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条例》取消了主客观病历的分类,首次明确规定了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全部病历资料的权利,这对医院的病历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培训进入了尾声,医务科副科长马拥军作出了总结,该《条例》系统全面的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预防措施、处理办法和各自的法律责任。通过王杰律师的讲解,我院医务人员更加透彻、全面地掌握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内容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医疗行为,保障了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图文:邹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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