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纠纷是每一位医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为了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加强医疗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普及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医院特邀请天宾律师事务所王杰律师授课,于2020年6月15日15:30组织召开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会。在家院领导班子成员段红燕、左勇、董学丽、张梅香、程宏明以及各科主任、护士长、临床业务骨干等1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会议由医务科副科长马拥军主持。
培训中,王杰律师就《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出台的背景,从总则、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处理以及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对《条例》逐条进行了细致、系统的分析和解读,为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指明了方向,强化了依法维权意识。并通过陕西瑜林孕妇案、北京朝阳暴力伤医案件等相关医疗纠纷案例,对条例中有所变化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强调。重点强调此次出台的《条例》将预防医疗纠纷提升到立法层面,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着重强调了在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方面,对医务人员告知的内容、方法、对象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条例》取消了主客观病历的分类,首次明确规定了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全部病历资料的权利,这对医院的病历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