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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医院电子认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19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中医院委托,对信阳市中医院电子认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

信阳市中医院电子认证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预算金额:496000元。

2.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4供货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采购范围: 信阳市中医院根据临床业务的需要,实行CA认证电子签名系统的应用采购及相关设备安装,具体内容为项目清单内所含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内容,共计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7质保要求:质保期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需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次招标实行线下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期限内,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北京时间),携带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告代理机构地址处,进行线下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2请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告的媒介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2149830 (北京时间)

5.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大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蘭酒店一楼后厅会议室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密封后开标现场提交。

5.4、本项目评标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319日至2021325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招标人:信阳市中医院

   址:河南省信阳市解放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837607098

8.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东方今典D3号楼301

联系人:陈先生

  话:0376-4565070

8.3、监督机构:信阳市中医院纠风办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电话:0376-619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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