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1年9月30日按照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信卫医许准字〔2021〕第26号)由二级医院升为三级中医(综合)医院,并按核准事项执业,经信阳市医保局审批并公示,我院将于2021年11月20日执行三级医院相关医保政策,并按照《信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特此公示!
附件:1、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信阳市中医院执业证副本扫描件
/uploadfile/2021/1113/20211113113146731.pdf
3、《信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21年9月1日最新价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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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阳市中医院医保住院补偿标准
信阳市中医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